零用现金基金资金由大学部门、组织或机构为目的的采购物品的小成本,支付邮资,和其他名义支出不能管理经济和有效地通过的采购实践。建立任何零用现金基金前,大学财政单位应当提交审计的一份声明中这样一只基金的必要性。大学审计应当审查请求,并批准基金如果他(或她)决定了它是有道理的。
没有国家拨款款项应使用建立零用现金基金。零用现金基金不得超过100.00美元,除非特殊的例外被授予大学审计。个人支出应由描述支出收据和贝尔的签名人支出。
请求偿还零用现金基金由审计办公室提交发票凭证。充值卡上的收款人应“ISU零用现金。”When the department receives the check, it may be presented to the Cashier’s Office in exchange for cash. The petty cash fund shall be returned to the Cashier’s Office as soon as the need for the fund ceases to exist. Any change in the custodian of the petty cash fund shall be immediately communicated to the Cashier’s Office.
改变基金是钱在一个地区举行的目的只是为了使改变。是永远不会被用作零用现金基金让小支出,退款等。
大学部门、组织或机构可能要求改变基金通过联系收银员的办公室。
改变基金应当偿还到期日期的收银员的办公室,除非它已经建立永久基金在这种情况下一个年度基金的会计。任何改变在改变基金托管人应立即传达给收银员的办公室。
在任何情况下应大学部门、组织或机构隐瞒资金从一所大学存款由于任何原因,包括建立或维护的零用现金或改变基金。任何零用现金或改变基金现在存在违反上述政策应立即沉积。
政策的主人:监理署
联系人:监理署(309-438-2143)
修正:11/2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