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废物管理受到越来越严格和复杂的法规的制约。废物的产生者负责管理大学的化学和危险废物。环境健康与安全办公室(OEHS)将在这些问题上支持发电机。OEHS将协助校园内的发电机确保废物按照规定进行管理。然而,产生者的最终责任是确保所产生的废物以安全和适当的方式得到管理。
任何接触后可能对人的健康或周围环境造成危害的废物都应作为潜在危险废物处理。这包括用过或未用过的化学品、清洁剂、油等。如果对某种材料是否应被视为有害物质有任何疑问,请与OEHS联系。在没有事先咨询OEHS的情况下,千万不要将任何有问题的材料扔进下水道或垃圾。
OEHS将收集适当记录和包装的废物,并在最终处理之前将其储存起来。废物按合约处理,通常每年两次从大学回收。处置大学废物的方法依次为回收和残余破坏、高温焚烧、化学/物理处理和安全填埋。
有关危险废物程序的进一步信息,请联系OEHS或通过点击下面的链接访问OEHS网站以获取具体的程序信息。
保单持有人:环境健康与安全办公室
联系方式:环境健康与安全办公室(309-438-8325)
修订日期:2001年5月